公益基/金會法人牌照注冊 民辦非企業(yè)營業(yè)執(zhí)照轉讓
公益基/金會法人牌照轉讓 社會團體法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轉讓
一、北京公益基/金會轉讓
北京XX公益基/金會
1.住所:北京市朝陽區(qū)
2.注冊資金:貳百萬元整
3.登記部門:北京市民/政局
4.成立時間:2016年
5.證/書有效期至2021年到期
6.業(yè)務范圍:開展扶貧濟困活動;資助貧困家庭生活;資助貧困學生就學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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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名稱:北京新曙光服務有限公司
聯系電話:梁經理 186-0114-9101
公司地址:北京市朝陽區(qū)國貿永安里通用國際中心A座17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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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建立一個非盈利組織或公益基/金會,需要那些相關的手續(xù)的法律流程?
基/金會是一種民辦非營利性機構,主要做慈善和公益活動。基/金會必須在民/政部門登記方能合法運作。2004年至今是基/金會的快速發(fā)展階段,并且存在著廣闊的成長空間。設立基/金會,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;
(二)全國性公募基/金會的原始基/金不低于800萬元人/民幣,地方性公募基/金會的原始基/金不低于400萬元人/民幣,非公募基/金會的原始基/金不低于200萬元人/民幣;原始基/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;
(三)有規(guī)范的名稱、章程、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;
(四)有固定的住所;
(五)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。申辦材料:
申請設立基/金會,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:
(一)申請書;
(二)章程草案;
(三)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;
(四)理事名單、身份/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、副理事長、秘書長簡歷;
(五)業(yè)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。
基/金會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:名稱、住所、類型、宗旨、公益活動的業(yè)務范圍、原始基/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。
基/金會擬設立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的,應當向原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登記申請,并提交擬設機構的名稱、住所和負責人等情況的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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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益基/金會法人牌照轉讓 社會團體法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轉讓